服務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輔導說明會_第一場環境部於114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為應盤查登錄對象,其中,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外購電力合計2,000萬度以上或單一場所年外購電力1,000萬度以上者、旅館業單一場所年外購電力1,000萬度以上者、電信業門市(含直營及特約)總數100家以上者、連鎖便利商店業及超級市場業門市(含直營及加盟)總數100家以上者,於115年起,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登錄。
為協助相關事業瞭解溫室氣體盤查相關法規規範及執行方法,並如期完成盤查登錄作業,環境部特別召開本次輔導說明會,介紹盤查相關法令規定及專屬服務業的盤查作業指引,並就「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操作進行簡易說明,歡迎各事業踴躍報名與會。
會議日期:1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會議地點:環境部後棟301會議室(臺北市延平南路156號3樓)
主辦單位:環境部
會議議程:
09:00~09:30 報到
09:30~09:35 主席致詞
09:35~09:45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說明
09:45~10:15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說明
10:15~10:30 資訊平台帳號申請及盤查系統試填作業規劃說明
10:30~10:40 休息時間
10:40~11:20 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操作說明
11:20~12:00 綜合討論
12:00 結語、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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