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積極應對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持續建置臺版CBAM試申報制度近期英國、歐盟及美國陸續釋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草案及修正方向,為維護我國產業權益,環境部與相關部會積極參與公眾諮詢並反映我國意見。同時,為避免碳洩漏及維護我國產業競爭力,目前正與水泥、鋼鐵公會及相關單位討論列管產品、碳排放量預設值、計算邊界等試申報事宜,預計明115年上半年完備相關法規後正式啟動試申報,於116年第一季申報115年納管產品碳排放量,意即明年邁入臺版CBAM元年。
目前臺版CBAM首波將聚焦於水泥與鋼鐵產品碳排放量試申報,已於今年4月召開專家諮詢會議,5月邀請水泥及鋼鐵產業進行產品碳排放量試申報研商會,6月邀請水泥公會就列管產品項目進行討論,比照歐盟CBAM,列管水泥熟料、白色卜特蘭水泥、其他卜特蘭水泥、鋁質水泥、其他水硬性水泥、經鍛燒高嶺土/其他高嶺土質黏土等6項產品,水泥公會亦表示願意同步申報國內產品碳排放強度資訊,以協助建立進口產品試申報制度。
下一步則是規劃於7月底與鋼鐵公會展開列管產品溝通協調作業,並將與主要水泥及鋼鐵進口業者及進口商公會進行研商事宜,以完備我國試申報制度設計,與國際制度接軌。
「我們確定可以抵,但抵多少還不知道,可以確定一定不會繳兩次。」對於產業界最為關注「在國內繳的碳費到底可以抵掉多少CBAM?」等議題,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表示,要等待歐盟今年年底訂出全球一般性規則,接下來環境部、經濟部與產業代表即會向歐盟展開細節的討論。
關於臺灣對國際間CBAM制度的掌握與參與討論狀況,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說明,這段期間國際間CBAM制度亦有許多變化與進展,顯見CBAM制度之複雜性與公眾溝通重要性,首先,繼歐盟CBAM立法後,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於今年4月24日發布英國CBAM草案,其設計概念與歐盟CBAM類似,旨在對進口產品的碳含量課徵費用。今年6月25日英國召開「英國CBAM國際小組第一次會議」徵詢利害關係人意見,我國由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環境部及經濟部共同與會,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代表提出我國碳費制度於英國CBAM稅減免等建議,並於7月3日將我國完整書面意見提供英方。
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亦於今年6月18日就CBAM簡化措施達成協議,將導入單一進口商進口50公噸重以下產品之豁免門檻及簡化機制,以減輕中小企業的監管及行政負擔,預計9月通過立法程序。緊接著於今年7月1日歐盟執委會進一步提出CBAM修訂方向,並開放8週徵求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三大修正重點包含擴大涵蓋範圍至下游產品、健全反規避措施、明確電力排放計算規則等,以避免下游產品碳洩漏或歐盟進口商於歐盟境外對產品微幅加工或轉換以規避CBAM規範,預計於今年第4季提出修訂CBAM規範之提案。環境部近期也與相關部會共同研析,將於8月26日前提出我國意見。
此外,美國參議員於今年4月8日也於參議院提出最新版本「外國污染費用法案 Foreign Pollution Fee Act, FPFA」草案,此草案規劃針對來自碳排放強度較高國家的進口產品徵收費用,目前在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審議中。
環境部說明,我國碳費制度今年正式上路後,464個徵收對象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狀況相當積極,已有312廠於6月底提出申請,並有124廠將在8月底完成補件,約有94的徵收對象提出減量計畫,且其中已申請的312廠中有兩成提出較高的減碳目標以爭取優惠費率,產業界表現出比預期更為積極的行動,讓環境部樂觀正面看待我國碳定價機制的發展。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挑戰並確保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環境部密切關注國際間碳邊境調整機制最新進展,持續與各部會橫向溝通交流,並透過雙邊與多邊溝通平台,適時表達我國立場與建議,為國內企業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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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環境部發布4類盤查作業指引,協助擴大盤查對象掌握溫室氣體排放量。 環境部於今日(7月14日)發布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等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以協助今114年公告擴大盤查對象執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環境部預計自7月中旬開始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並於今年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以確保所有受納管的事業能在115年4月30日前順利完成114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
環境部說明,今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為應盤查登錄對象,為協助這群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萬噸至2.5萬噸間的納管事業,不僅針對不同行業別訂定專屬的盤查作業指引,更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提供簡易試算工具,利用該工具搭配操作手冊,能協助業者透過年度用電量及用油量等活動數據,快速估算約八成至九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此外,環境部已與台電公司協商,倘業者願意提供授權書,後續也可以協助業者於資訊平台直接查詢業者電號之用電量。
環境部表示,考量服務業展店經營及分店眾多、運輸業以車隊汽柴油使用及車站營運為主、醫院用電量大且於麻醉或開刀時可能使用特殊溫室氣體、大專校院則具有眾多教學研究實驗室等不同特性,分別訂定4類行業別盤查指引,編撰過程中也廣泛徵詢了各界意見,以服務業而言則提供百貨、旅館、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量販店、資訊服務及電信業等範本供業者依循。後續將陸續舉辦企業盤查能力輔導會議,詳細說明盤查管理辦法相關規範、盤查作業指引內容與系統操作方式,將有效提升事業執行人員的盤查作業能力,確保擴大納管的事業能順利完成盤查登錄工作。
碳盤查是減碳的基石,也是落實排放管理與減碳措施的重要基礎,環境部今年公告擴大溫室氣體盤查對象,採「三不一沒有」原則: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此次發布所有盤查作業指引的完整內容,均可至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網址:參考下方之相關連結)下載使用,各行業別主管機關輔導窗口亦已登載於資訊平台輔導資訊,將不定期更新以提供最新輔導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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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7/16上午主機維護,暫停服務。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暫定7/16上午進行主機維護,當天將暫停服務,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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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113年度液化石油氣熱值為利事業辦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本部依國內液化石油氣銷售業者提供之熱值及銷售量加權平均後熱值如下:
113年度液化石油氣低位熱值為5,959 kcal/L或 10,993 kca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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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