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永續長聯盟推動永續發展成果獎勵要點」之推動項目「完成機關內部溫室氣體盤查」,針對環境部及四署一院進行自主溫室氣體盤查,建立完整的碳盤查機制及設定年度目標,逐步完成排放量數據的透明揭露,並每年檢視執行成果。 114年 根據本次排放量計算之結果,環境部(含四署一院)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4,032.279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直接排放量合計約554.612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占比13.75%),能源間接排放量合計約3,477.6672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占比86.25%),主要排放來源以外購電力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