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
- 發布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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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環境部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已於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事業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係採排放係數法計算排放量者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計算排放量採用之標準,應符合第一款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或第二款之國際文獻或檢測報告所得之自廠係數。為利事業採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據以辦理盤查登錄作業,爰研擬「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公告。有關公告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之公告及會議專區(https://docmeet.moenv.gov.tw/IFDEWebBBS_MOENV/)或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