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輔導說明會(北部場)
- 發布日期:
2025/08/25
|
- 資料來源:
環境部
環境部於114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為應盤查登錄對象,其中,製造業全廠(場)所屬設施,使用能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煤炭年使用量四千公噸以上;燃料油年使用量三千二百公秉以上;天然氣年使用量五百萬立方公尺以上;同一排放口之燃燒設施總設計或總實際輸入熱值一千萬仟卡/小時以上;五、全廠(場)年外購電力二千萬度以上,於115年起,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盤查登錄。
為協助相關事業瞭解溫室氣體盤查相關法規規範及執行方法,並如期完成盤查登錄作業,環境部特別召開本次輔導說明會,介紹盤查相關法令規定及專屬製造業的盤查作業指引,並就「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操作進行簡易說明,歡迎各事業踴躍報名與會。
會議日期:1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時00分
會議地點:環境部後棟201會議室(台北市延平南路156號2F)
主辦單位:環境部
會議議程:
13:30~14:00 報到
14:00~14:05 主席致詞
14:05~14:15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說明
14:15~14:45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說明
14:45~15:00 資訊平台帳號申請及台電用電資料調閱申請說明
15:00~15:10 休息時間
15:10~15:50 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操作說明
15:50~16:30 綜合討論
16:30 結語、散會
請於114年8月26日下午5時前完成報名,報名資訊請參見下方相關連結。